市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对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税费收取管理办法作部分调整的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核对,形成意见建议,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反馈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业务一科。如无意见,亦请反馈。
联系人:张 谦 联系电话:3216170
附件: 关于对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税费收取管理办法作部分调整的通知.rar
2018年3月19日
市有关单位:市人防办、市白蚁防治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处、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建委、市经信委、市散装水泥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建管处、市人社局、市医保中心、市规划服务中心,相关测绘机构、市图审中心、市公共资源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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