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11 09:37 来源: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字体: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16年,根据《滁州市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印发滁州市2016年度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滁政务〔2016〕50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大力指导下,继续深化改革、突破发展,坚持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双轮驱动”。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电子政务建设,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公开水平努力,努力打造高效廉洁阳光透明政府权力运行平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优良的政府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中心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综合协调等事宜,建立了统一领导,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形成了中心各部门人员参与,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部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保障等方面重点工作,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积极加以推进。

    2016年,我中心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各类信息167条,涉及人事信息、部门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招标采购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中心按要求应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因此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更新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要素与满足公众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督促各部门撰写信息并及时公开;三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满足社会各界对审计信息公开的需求。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