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讨论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6-08-3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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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中心草拟《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讨论稿)。现将此讨论稿发给你们,望批评指正并提出修改意见,请于9月5日(星期一)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反馈至市政务服务中心,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李玉国,电话:3216170。

     

     

    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8月31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

    (讨论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皖政办〔2016〕15号)精神,切实解决困扰基层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以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原则,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服务便民利民。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公开公共服务清单。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深化完善权责清单以及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地、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要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群众合理需求,确定“点菜型”公共服务事项,形成各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须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事项梳理及清单制定工作。)

        (二)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清理规范本地区、本部门的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严格开展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确需开具证明的,需由部门报经市政府批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三)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2016年10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出台“简流程、优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年底前推进到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

        (四)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政府数据中心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汇集整合数据资源,打破条块分割,打通信息壁垒。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权力服务事项的办理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滁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跑路”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2016年12月底前建成市级数据中心,实现部门数据汇集和规范。(市网信办牵头负责)

        (五)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加快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诉求。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市网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从群众利益出发,建立健全服务制度,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认真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办事效率。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对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整治、问责、追责力度,坚决克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建立健全电子监察平台,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实现对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的实时监察、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督查督办和风险防控,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能追踪、受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等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效能办、市网信办、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摆到突出位置,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二)积极推动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建立具体解决措施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同步向社会公开。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要以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争取群众的了解、支持和参与,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协同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查找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找准症结,主动作为,协同推动。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也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效能办要牵头开展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地各部门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效能办、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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