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3月11日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时间:2024-03-11 16:28
    【字体:打印

    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上午好,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解读《滁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主要是介绍《滁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以及制定意义等。


    2023年12月25日,滁州市政府办印发了《滁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滁政办秘〔2023〕2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下面,由我代表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就《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数字安徽、数字滁州建设工作部署,全面适应全省信息化项目“三个转变”新要求,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根据《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皖数安〔2022〕2号),结合实际,对我市2019年出台的《滁州市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滁政办〔2019〕22号)相关条款进行全面修订,制定《滁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我市项目计划申报、立项审批、建设管理、验收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促进项目建设规范化、集约化,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管理办法》起草过程

    为做好《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参照省内兄弟地市经验和做法,对原《滁州市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滁政办〔2019〕22号)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新增,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年9月25日,向67家市直部门、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征求意见。10月13日—11月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2日,向38家市直部门再次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反馈,对《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11月22日经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审议。12月13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2月18日,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2月25日以市政府办文件正式印发。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8章50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4条)。主要阐明本办法适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具有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等使用财政资金建设、运维、购买服务的各类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6条)。主要明确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在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项目规划和计划申报(7条)。主要明确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通过全省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指导各单位履行项目报批程序,统筹编制市级项目年度计划,经论证统一上报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第四章项目立项审批(7条)。主要明确跨层级共享协同的项目可以由省级统一建设的,市县不再重复建设,鼓励市直部门通过统采分签模式开展市县一体化项目建设。纳入年度计划的新建、升级类项目立项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要求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审批。并明确未经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审批同意的项目,市财政局不予下达项目采购任务书和项目资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予受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

    第五章项目建设管理(10条)。主要明确信息化项目应当依托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开发建设,共享复用省市统一的云资源、算力、数据和通用组件能力,以及源代码管理和低代码开发工具,推进各类信息系统轻量开发和快速部署迭代。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全过程统筹协调,强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

    第六章验收和运维管理(6条)。主要明确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向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申请验收前置审核,并报备项目验收报告。同时落实项目运行维护、档案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要求。

    第七章监督管理(4条)。主要明确网信、保密、财政、档案、密码管理、审计、数据资源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章附则(6条)。主要明确审查类项目和涉密项目管理要求,以及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逐级报审要求。

    四、《管理办法》制定意义

    (一)推动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实现“三个转变”。即信息系统形态从“烟囱式”向“平台式”转变,建设模式从“承建厂商全程建设实施”向“设计、开发、运维分阶段实施”转变,资金支持方式从“审项目分资金”向“谋场景比项目”转变,有利于提升信息化建设质效、形成开放生态体系。

    (二)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贯彻落实全省“四大工程”建设要求,推进项目在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开发,强化数字化场景应用,鼓励通过统采分签模式开展市县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行“一地创新、各地复用”模式,重点解决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复建设、信息孤岛、资金分散等问题。

    (三)建立健全省市县项目联动审核机制。市数据资源局负责汇总审核市直、县(市、区)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统一上报省数据资源局审核把关,推进项目集约建设,资源共建共享,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信息化建设水平。

    五、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做好宣传贯彻。目前已将《管理办法》印发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及政策解读,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各单位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

    (二)加强沟通协调。我局将积极与省数据资源局、项目建设单位加强沟通对接,避免省、市、县(市、区)同类业务功能重复建设,并推进2024年项目计划尽快立项、招标。

    (三)严格项目监管。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对信息化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管理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组建信息化专家库协助项目方案评审,推进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