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柏春艳解读】关于《滁州市省级大数据企业奖补政策兑现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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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中明确: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各地可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2022年8月滁州市委、市政府印发《滁州市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为进一步规范政策实施和奖补资金兑现工作,制定《滁州市省级大数据企业奖补政策兑现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有利于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有利于提升执政透明度,便于企业了解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壮大。

    三、文件起草过程。

    参照省内相关经验和做法草拟了《滁州市省级大数据企业奖补政策兑现实施细则(初稿)》,经局研究讨论后,于4月10日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的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认定培育本地省级大数据企业,不断壮大大数据企业主体规模,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五、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分别为:

    (一)奖补依据。主要明确政策的依据文件,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奖补要求。主要明确奖补企业具体要求,包括注册地点、法人资格、信用情况等,并已纳入年度新增的省级大数据企业名单。

    (三)兑现流程。主要明确奖补资金兑现流程,包括核查企业信用情况、拟奖补企业名单公示、通过“皖企通”滁州分厅进行奖补兑现等。

    (四)附则。主要明确本细则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六、惠民利企创新举措。

    根据《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首次开展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和奖补工作,进一步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助力大数据企业做大做强,并通过“免申即享”方式,让企业获取奖补资金。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持续开展省级大数据企业认定,不断优化申报程序,加大省级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吸引更多企业来滁创业。

    八、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咨询电话:321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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