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对低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告知承诺制”

发布日期:2021-04-22 16:16作者:汪清 桂晨光来源: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阅读:字体【  

近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省局“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精神,自5月1日起,将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下放至县级市场监管局,并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告知承诺制”,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公开承诺其生产加工条件符合法定要求,申请材料经受理部门形式审查合格,直接制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根据产品风险特点,实施告知承诺的低风险食品包括: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茶叶、糖、粉丝、粉条、粉皮九类食品。

告知承诺制旨在打造行政许可流程更简便、服务更优质、监管更严格的许可监管制度,进一步缩短许可时限,让企业获得更多便利。但告知承诺绝不是一诺了之,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发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现场核查,如发现企业未履行承诺,不能满足许可条件的,将督促企业停止生产经营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要求的将依法进行查处。